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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大咖面对面,有问有大收获多。(二)住宅许可原则
1.住宅建设必须采用质量合格并符合要求的材料与设备。
2.当住宅建设采用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时,必须经相关程序核准。
3.未经技术鉴定和设计认可,不得拆改结构构件和进行加层改造。
(三)既有住宅的有关问题
1.既有住宅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或遭遇重大灾害后,需要继续使用时,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鉴定,并根据鉴定结论进行处理。
2.既有住宅进行改造、改建时,应综合考虑节能、防火、抗震的要求。
三、外部环境
(一)道路交通
1.每个住宅单元至少应有一个出入口可以通达机动车。
2.道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双车道道路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6m;宅前路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2.5m。
②当尽端式道路的长度大于120m时(环球网校一级建筑师频道为您整理),应在尽端设置不小于12mX12m的回车场地。
③当主要道路坡度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相接。
④在抗震设防地区,道路交通应考虑减灾、救灾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