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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阎良区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公告

分类:教师资格 | 更新时间:2022-01-05| 来源:转载

  各申请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及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规定,现将阎良区2021年下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及发证工作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公布

  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程序,我区2021年下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已经完成。现将通过认定的申请人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个人基本信息,查看资格证书号码。

  二、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安排

  根据申请人意愿,证书发放分现场发放、邮寄送达两种方式。

  (一)现场发放有关事项

  1.发放时间

  2021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9:00-12:00,14:00-18:00

  2.发放地点

  阎良区教育局三楼人事科(阎良区凤凰北路5号)

  3.相关要求

  (1)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同时发放;请仔细核查证书信息,并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交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档保存。

  (2)本人现场领取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

  (3)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领取证书需要代领的,本人须填写委托书(见附件2),由受委托人携带以下材料领取:

  a.委托书原件一份(交工作人员留存);

  b.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c.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的正面,复印在同一页A4纸上,交工作人员留存)。

  (二)邮寄送达有关事项

  网上报名申请邮寄的申请人,采取邮寄送达方式。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规定,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的邮寄业务由中国邮政负责。

  2.申请邮寄申请人的资格证书我们将移交邮政部门,按照申请人网上报名登记的通信地址进行邮寄。中国邮政部门投递时会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请申请邮寄的申请人在此期间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及时领取证书。

  3.教师资格证的邮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在领取邮件时支付邮寄费用,中国邮政EMS快递资费标准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制定,经国家邮政局审核,物价局批准实施。

  4.由于邮寄地址不准确、收件人信息错误、收件人拒收等原因造成证书不能送达的情况,所产生的邮寄费用仍由申请人承担。

  三、其他事项

  1.证书信息记载有误或有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阎良区教育局人事科。

  2.领取证书未尽事宜咨询电话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附件:

  1.阎良区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认定结果花名册

  2.委托书.docx

  西安市阎良区教育局

  2021年12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www.yanliang.gov.cn/xwzx/gsgg/61b98373f8fd1c0bdc750f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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