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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下半年内蒙古巴彦淖尔乌拉特中旗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公告

分类:教师资格 | 更新时间:2022-12-02| 来源:转载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为更好地保障教师资格申请人的认定权益,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政务服务水平,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环节采取线上审核的方式进行。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成功且生成报名序号后,通过上传所需材料扫描件、查询确认结果等环节的方式完成现场确认工作。

  一、提交材料时间

2022年下半年内蒙古巴彦淖尔乌拉特中旗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公告

  2022年11月27日15:00至12月2日17:00,未按时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二、提交材料及要求

  1.身份证明

  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及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户籍在乌拉特中旗的,上传本人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扫描件。

  (2)在乌拉特中旗居住的,上传本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正反面扫描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上传本人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

  (4)在乌拉特中旗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上传本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扫描件。

  (5)驻地在乌拉特中旗的部队现役军人、武警,上传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扫描件,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乌拉特中旗部队。

  2.学历证明

  (1)持国内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的申请人,学历信息通过系统核验的,无需上传;不能验证的,需上传学历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在线申请)扫描件。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无需上传;不能通过验证的,需上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扫描件。

  4.考试相关证明材料

  (1)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上传。

  (2)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初等层次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上传两科《合格证书》扫描件。

  (3)自治区全日制高等院校2021—2022届师范专业毕业生,参加由所在学校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统一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学科专业课三科考试并考试合格的,以自治区教育厅下发的考试合格人员名单为准,申请人无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4)2020届及以前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上传《毕业生成绩登记表》扫描件。

  5.体检合格证明

  《乌拉特中旗教育局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中对本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具体要求为:

  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到乌拉特中旗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由医院统一交回乌拉特中旗教育局。体检结果将在“乌中旗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如不合格,可自行到体检医院查询。

  1.乌拉特中旗教育局指定的体检医院为乌拉特中旗人民医院,每天上午八点,需空腹。

  2.申请人需在11月4日至11月30日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3.因妊娠期申请人不宜做个别体检项目,可由指定医院的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交由旗教育局存档。申请人妊娠结束后须在申请认定日期起一年内补检相关项目。后经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凭体检合格证明到旗教育局确认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超过期限视为自愿放弃。

  受疫情影响,现将部分要求调整如下:

  (1)现在乌拉特中旗居住的申请人,仍然按照《乌拉特中旗教育局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到乌拉特中旗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由医院统一交回乌拉特中旗教育局,无需上传体检相关材料。

  (2)现在乌拉特中旗以外地区居住的申请人,可持《体格检查表》(见附件)到现居住地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后,上传加盖体检医院公章的《体格检查表》扫描件。

  特别提示:“体检结论”须明确本次体检“合格”或“不合格”。

  申请人受现居住地疫情影响,确实无法在规定时间内(2022年11月4日-11月30日)进行体检的,可先认定,须在2022年12月23日17:00前补交体检材料,未按时补交或补交体检不合格的撤销其认定结论。存在这类情况的申请人需提前电话报备,联系电话0478-7978166。

  6.无犯罪记录证明

  (1)具有乌拉特中旗户籍、乌拉特中旗居住证的申请人,由乌拉特中旗教育局统一核查犯罪记录,无需个人提供。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上传无犯罪记录证明扫描件。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如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我区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7.申请人须上传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张(务必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照片统一命名为“报名号+姓名+身份证号码”,用于后续证书制作。

  三、提交材料方式

  (一)除一寸照片和《体格检查表》外,申请人须将其余材料扫描成1个PDF电子版(命名格式为:报名号+姓名),在规定的提交时间内将1寸照片、《体格检查表》和PDF电子版制作成1个压缩包(命名格式为:报名号+姓名+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232361763@qq.com。联系电话:0478-7978166

  (二)申请人要如实、准确提交本人相关材料,确保上传材料内容与“中国教师资格网”中申报填写的内容一致。

  (三)申请人在提交材料后,要及时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登录本人账号查看审核结果:

  1.显示“网报已通过”的,证明申请人已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环节,请密切关注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和“乌中旗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后续认定工作相关公告;

  2.显示“网报未通过”的,要严格按照系统中“留言”的要求,在规定的提交时间内补齐相关材料并重新进行提交;确实不符合条件的,无需上传体检等资料。

  3.显示“网报待确认”的,请时刻关注工作人员反馈的审核结果。

  4.显示“申报未受理”的,请按照系统中“留言”,重新选择认定机构。00001.

  附:巴彦淖尔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表

  乌拉特中旗教育局

  2022年11月27日

  原文标题:乌拉特中旗教育局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wltzq.gov.cn/ywdt/tzgg/202211/t20221127_4103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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