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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23上半年第二次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报名时间5月8日至11日]

分类:教师资格 | 更新时间:2023-05-10| 来源:转载

陕西省2023上半年第二次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为5月8日至11日,具体详情如下:  为促进全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升测试工作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解决社会人员的普通话水平测试需求,现就陕西省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人员第二次测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有测试需求的社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测试;

2.未设立普通话水平测试站的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师生;

3.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51令)规定:“在境内学习、工作或生活3个月及以上的港澳台人员和外籍人员可自愿申请参加测试。”

重要提示:1.为确保全省测试工作的良好秩序,建议未设立测试站的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采取集体报名的方式组织师生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学校可就近自行联系测试站或报请省语委办协调解决。2.已设立测试站的学校应合理安排年度测试计划,在优先保证本校师生测试需求基础上,鼓励面向社会人员开展测试。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8日至11日

(二)报名方式

电脑端网络报名: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选择“陕西”报名入口,按照提示进行。

三、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1.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行函〔2005〕173号)规定,对自愿接受测试的人员按40元/人·次收取测试费。应试人可自愿选择参加培训或购买教材,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强制。

2.缴费方式:测试缴费以现场缴费为主。个别测试站可线上缴费,以报名时有关提示信息为准。

四、成绩查询与证书领取

1.成绩查询方式: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或“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http://www.cltt.org/)”查询。成绩原则上在当次测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可查询。

2.证书领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纸质证书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统一印制,由测试站向应试人员发放。自成绩发布之日起1年后未领取的纸质证书,由各测试站按照内部资料予以清理销毁。

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可通过手机微信登录国务院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领电子证书。

五、注意事项

1.携带有效证件:应试人员现场报名、参加测试时须携带《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参加测试时还需携带准考证。

2.填报信息准确:应试人报名时,务必认真、准确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经核对无误后提交。提交后相关信息不可修改、不可撤销。请在领取准考证、参加测试当日再次核实个人信息,如发现信息有误请及时向有关测试站反馈,以免造成证书信息有误而影响证书使用。

3.采集照片要求:证书照片将会在测试当日由测试站进行现场采集。请应试人注意仪容仪表,尽量穿深色、有领上衣,保持面部清洁和本人自然相貌;不化浓妆、遮盖或改变脸部特征;发型不能过于蓬松、不能遮眉遮耳,不佩戴过大的首饰或染过于艳丽的彩发。

4.遵守考场纪律:应试人员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调度安排;严禁作弊及*,一经发现,测试机构或者测试站点将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并报送国家测试机构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测试机构认为有必要的,还可以通报应试人就读学校或者所在单位。

5.疫情防控要求:为防止飞沫传染流行病菌,应试人在测试全程必须科学佩戴无呼吸阀的防疫口罩。

原文标题:陕西省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人员第二次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jyj.yanan.gov.cn/xwzx/tzgg/16540916315545886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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