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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各区小升初录取规则

分类:小学教育 | 更新时间:2021-01-15| 来源:转载

  近日,小升初初审已经告一段落,接下来便是等待录取。在此,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深圳各区小升初的录取规则,供大家参考。

  福田区

  小一/初一录取方法:

  公办学校实行积分入学,对深圳户籍和符合我市就读条件的非深户籍儿童根据《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办法》进行积分。

  区教育局根据所有公办学校总的招生计划以及总的申请人数划定全区公办学校录取分数线,低于公办学校录取分数的学生将调剂到民办学校;如果申请人数未达到学校招生计划,则公办学校录取分数线即为该学校的录取分数线;如果申请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则按第一、第二、第三志愿以及积分高低依次排序,确定该学校的录取分数线,低于学校录取分数但高于公办学校录取分数的学生调剂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

  南山区

  录取:区教育局根据网上验核结果,在招生系统上按照积分情况进行电脑排序录取。

  调整:若申请学位的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统一将积分排序靠后的申请者分流到其它公办或民办学校。

  宝安区

  小一/初一录取方法:

  就读资质审核合格的适龄儿童、少年才能参与录取。先类别,后积分,积分只在同一类别的申请人之间比较。为确保公平、公正,录取工作由招生系统每班按50人自动录取。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录取。

  1.实行共享学区的学校,招生系统先将申请该共享学区学校的所有学生按照类别及积分的高低顺序排队,然后按照平行志愿的规则进行录取。遵循“分数优先,尊重志愿”原则按学生类别和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由计算机对每个学生所填报的A、B、C……若干个平行志愿依次检索,首先将学生投给A学校,如A学校没有录取满,则被A学校录取,如果A学校已经录取满,则投给B学校,如此类推。

  2.实行分享学区的学校,先行录取。未能被录取的学生信息自动进入被分享学区的学校,按照学位类型和积分参与排队录取。例如:学生甲第一志愿填A学校,分享学区志愿填报第二志愿B学校,录取时,该生如因为类别和积分未达到,没有被A学校录取,则与填报B学校志愿的其他学生一起,参与排队录取。

  3.实行单享学区的学校单独录取。

  4.因实行共享、分享、单享政策,采用电脑录取,招生系统录取结束并公告录取名单后,如有个别学生放弃公办学位,无法递补。

  5.就读资质审核合格但未被公办学校录取的学生,按照类别、积分从高到低排序,四个民办志愿参照公办学校共享学区的做法,按照平行志愿的方式,结合民办学校分流招生计划进行录取。第一次分流工作完成后,如部分民办学校还有空余学位,符合公办就读条件未被录取的学生按规定时间到原申报第一志愿公办学校补征集民办学校志愿,各学区教育办组织进行第二次分流,或回户籍地就读。

图源:摄图网

  罗湖区

  小一/初一录取方法:

  1.第一阶段(6月10日前)。提前批录取:国有民办学校按核定招生计划提前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被录取学生视为放弃公办学校学位申请。

  2.第二阶段(6月30日前)。第1批录取:申请系统根据各公办学校招生计划,按“类别/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电脑排位录取。填报了国有民办学校志愿,没有被录取的,同时进入第1批按志愿进行电脑排位。第2批录取:未达到公办学校录取标准的适龄儿童,由申请系统按家长填报的志愿录取到民办学校。

  3.第三阶段(7月中旬开始)。民办学校自主招生。民办学校录取完申请系统符合条件的学生后,还有学位的,各学校可组织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对象必须符合《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规定的就读条件。

  适龄儿童录取到民办学校就读,符合条件的政府按初中不超过每人每年9000元的标准给予学位补贴,就读学校学费高于补贴标准的,由家长补齐差额。

  龙岗区  小一/初一录取方法:

  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人数、家长填报的志愿顺序和学区积分高低顺序录取,录满为止。

  1.所有生源均按照平行志愿录取,即当学生的学区积分低于第一志愿学校的录取积分线、未能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时,其积分达到第二志愿学校的,可被第二志愿学校录取,以此类推。

  2.同一志愿同一积分的,按优享学区——学区户籍——龙岗户籍——深圳市其他区户籍——非深圳户籍顺序录取。

  3.同一志愿同一积分同一户籍类型的:(1)深圳户籍类型按独生子女优先录取,其余的以在学区连续居住时间长短排序,时间长的先录取。(2)非深圳户籍类型按独生子女优先录取,其余的以缴纳的社保时间的长短排序,时间长的先录取;如缴纳的社保时间相同,优先录取使用房屋租赁凭证的;同一积分社保时间相同,都使用相同住房材料的,优先录取备案时间早的。

  4.无法按志愿录取的非深户籍,家长可自主联系民办学校或选择回原籍就读。

  龙华区  非大学区:录取顺序和原则

  按照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和“先类别后积分”的原则,按照学位类型1至6类依次录取,同一学位类型学生则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录取,至学校招生计划录满为止。未被学校录取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分流,原学位类型不变。

  共享学区范围学校学位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原学位类型不变。

  大学区:录取原则及分流办法

  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就读资质合格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所填报志愿,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网上录取。如申请学校符合就读条件学生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数,且录至招生计划数时,出现多人积分相同的情况,该部分积分相同的学生采用现场抽签方式实行差额录取,录满为止。

  录取学校顺序根据大学区内各学校学位申请情况确定,学校录取顺序及现场抽签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入学材料审核合格未被大学区内各学校录取的学生,由教育主管部门按学位类型统筹分流。

  盐田区  小一录取原则:

  (1)志愿优先,同一志愿内积分优先。

  (2)各校学位(外小Ⅱ类生源除外)优先满足学区申请人,若有剩余学位,面向全区招生。对于受学位限制未能在本学区入学的生源,区教育局设立“沙头角-海山片”和“盐田-梅沙片”两个大学区,计划内学位原则上实行大学区调剂派位。

  初一录取原则:依据志愿,积分高者优先。

  以上就是深圳各区小升初录取规则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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