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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执业药师报名入口: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分类:执业药师 | 更新时间:2023-08-17| 来源:转载

2023年北京执业药师考试报名入口已开通,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至8月24日,报考人员须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进入“考试报名” 栏目,点击本项考试报名链接进行报名。

2023年北京执业药师考试报名入口已开通,报考人员须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进入“考试报名” 栏目,点击本项考试报名链接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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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执业药师考试报名入口已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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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人员范围

考试报名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居住地为北京地区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北京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一)参加全部 4 个科目考试(报名系统中选择“考全科” 级别)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 4 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 2 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 1 年。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 1 年。

(二)参加 2 个科目考试(报名系统中选择“免二科”级别)

1.符合上述(一)的报名条件,且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和《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

2.符合上述(一)的报名条件,且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和《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

(三)报名条件说明

1.符合“免二科”级别的报考人员,取得高级职称与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高级职称的类别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主任(副主任)技师、主任(副主任)护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两科的条件。高级职称应于报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2.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3.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或学位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工作年限。

五、报名相关事宜

(一)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

报考人员须确定本人符合报名条件,承诺填报的信息均真实、客观,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写报名信息、代替本人作出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开展核查,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信息将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beijing.gov.cn/,下同)“人事考试服务频道”- “查分”栏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不实填报、虚假承诺的人员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受“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须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服务频道”(以下简称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进入“考试报名” 栏目,点击本项考试报名链接进行报名。报名流程见附件。

1.提交报名信息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15 日至 8 月 24 日。注册信息原则上 24 小时内返回核查结果,建议报考人员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及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自今年报名起,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 PDF 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下同)“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2.网上缴费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26 日至 8 月 28 日。完成报名提交并通过审核的人员即可在此时段内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3.本项考试不设置补报名或补缴费环节,错过提交报名信息时段或缴费时段的,均视为放弃报名。

4.报考人员报名时如遇问题,可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服务指南”栏目,点击查看“问题解答”。

(三)准考证打印

已成功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至 10 月 22 日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考试大纲

2023 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第八版·2023)》为准,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lp.org/info/link. aspx?id=6807&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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